國家住建部將"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納入"十二五"規劃
十八大報告中,強調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明確提出“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而推動綠色建筑的發展,無疑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12年5月份,國家住建部將“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納入“十二五”規劃。13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又以一號文件轉發《綠色建筑行動方案》,方案要求,“十二五” 期間,要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到2014年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過30%,建筑建造和使用過程的能源資源消耗水平接近或達到現階段發達國家水平。一號文件的高度,標志著“綠色建筑”已上升為國家戰略,“綠色建筑”時代已然來臨。
根據國務院轉發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綠色建筑行動包括切實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開展城鎮供熱系統改造、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加快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推廣、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動建筑工業化、嚴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10個方面。
開展綠色建筑行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扎實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適性和健康性,對轉變城鄉建設模式, 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